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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作者:SIPIVT    来源:SIPIVT    更新时间:2020-0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体卫艺(2020)3号)以及苏州市《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体卫艺(2020)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0)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负责的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学院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孙海泉

  副组长:吴卫荣  李红益

  组 员:王苏、蒋春、蔡海飞、杜昊、魏刚、贡亚丽

二、工作原则

  如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启动校园疫情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制定的疫情发生处置流程,及时管控上报卫生、教育主管部门,所有工作务必在当地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开展,及时隔离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查询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域,做好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以上工作不得在无指导下自行处理。

三、工作内容

(一)及时送医就诊

  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求其尽早佩戴口罩,后勤资产部送至附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院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医院诊治。送诊车辆内座椅、扶手、滤网等物体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责任人:王苏)

(二)做好疫情报告

  如果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患者,学校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苏州工业园区疾病防治中心 0512-67614718)和教育行政部门(苏州市教育局 周蔚  17761888871),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病人的救治,并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责任人:蒋春)

(三)协助防控疫情

  1.学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当地疾控杋构岀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卫生部门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责任人:蒋春)

  2.学校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责任人:王苏)

  3.如有师生员工被判定密切接触者,送至学院隔离室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责任人:王苏)

(四)出具复课证明

  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出院小结或解除隔离告知书等材料到学院医务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出具的证明方可复课和上岗。(责任人:王苏)

(五)加强通风消毒

  学校加强教室通风,并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终末消毒重点场所和物品。(责任人:王苏)

(六)做好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

  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利用校内媒体和官方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辟谣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等,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责任人:蒋春)

(七)分析总结

  分析疫情发生的经过,总结经验,优化流程,加强管控。进一步做好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责任人:蒋春)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O二O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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