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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应急预案

作者:SIPIVT    来源:SIPIVT    更新时间:2020-1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的意见》(苏教体艺〔2020〕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院传染病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负责的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学院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孙海泉

  副组长:吴卫荣 李红益

  组 员:王苏 袁丽娟 姚丹丽 杜昊 魏刚 贡亚丽

二、工作原则

  学校出现传染病疫情时,立即启动校园疫情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制定的疫情发生处置流程,及时管控上报卫生、教育主管部门,所有工作务必在当地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开展,及时送医就诊、做好疫情报告,严格做好全面消毒工作,做好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以上工作不得在无指导下自行处理。

三、工作内容

  (一)及时送医就诊

  当学校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及时将病人转到传染病医院就诊,送医人员做好防护措施。(责任人:王苏)

  (二)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当学校出现传染病疫情时,立即报告上级卫生部门、上级教育部门及属地政府,并在上级卫生部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责任人:王苏)

  (三)学校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责任人:王苏)

  (四)协助防控疫情

   1.学校严格落实属地疾控机构、卫生部门意见,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责任人:袁丽娟)

   2.做好全面消毒工作消毒

    学校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终末消毒重点场所和物品。(责任人:王苏)

  (五)出具复课证明

    师生员工病愈后,须持医院出院小结或解除隔离告知书等材料到学院医务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出具的证明方可复课和上岗。(责任人:王苏)

  (六)做好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

    密切关注传染病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利用校内媒体和官方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辟谣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等,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责任人:袁丽娟)

  (七)分析总结

    分析传染病疫情发生的经过,总结经验,优化流程,加强管控。进一步做好健康教育,提高师生传染病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责任人:袁丽娟)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O二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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